研究生培养

2021年深圳大学材料学院研招复试细则

发表于: 2021-03-24 18:51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人数

2021年我院全日制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学术学位招生原计划招收32人,现计划招收33人,已接收推免生3人;全日制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学位招生原计划招收100人,现计划招收117人,一志愿批次和调剂批次按照各批次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分开排列名次,按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复试名单

2021年进入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两个专业一志愿批次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一)。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于调剂系统关闭后另行公布。

三、复试方式

受疫情影响,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以网络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包含专业课面试、英语面试、综合面试,满分分值分别为50分、50分、120分,复试满分总值220分。

324日与326日将组织考生提前进行复试演练(具体日程请查看附件二),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线上复试软件,调试好复试设备,当天留意我院工作人员电话。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我院商老师电话:0755-26977120   邮箱:y.shang@szu.edu.cn

复试期间请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四、复试日程和具体要求

见附件二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755-26977120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材料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深圳大学丽湖校区B2-406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附件一2021年深圳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一志愿批次考生复试名单

附件二复试日程和具体要求

附件三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

附件四2021年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温馨提示

材料学院

2021年3月22日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930097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