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公示及复试考核具体事项

发表于: 2020-12-23 16:40 点击:


根据《2021年土木功能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组成学科专家组对通过材料资格审查的申请者材料进行认真查阅,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结合招生导师意向,筛选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

学院将于2020年12月23日前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复试人员名单:

聂怀军、陈玉荣、刘丹妮。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进入面试考试,复试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学科点于2020年12月29日周二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总分500分,总分低于30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水平满分100分,该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满分100分)、专业素质(满分100分)、研究潜力(满分200分)及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可参考科研计划书讲解PPT答辩15分钟,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专家提问15分钟,面试时间共30分钟。

考核安排如下: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材料化学》

时间:2020年12月29日周二上午8:30-10:00

地点:B2-404教室

(2)综合面试(满分400分):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部分。

时间:2020年12月29日周二10:30-12:00

地点:B2-404教室

(六)拟录取。2019年12月31日(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之前,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统一向社会公示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按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1.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报考本专业下一轮的招生。

3.其他未尽事项请见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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