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经材料学院党支部研究决定,将李文祺、黄锦明等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至2024 年 5 月 31 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向材料学院党委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学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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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2024年5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