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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材料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一文收集教师反馈意见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7-02 18:07 点击:

 

各位教师:

 

《材料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经我院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校人事工作教授委员会会议修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现将文件公布,具体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于201873日下班前向方妙乔反馈。

 

联系电话:26534411,邮箱:fmq@szu.edu.cn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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