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做好共青团深圳大学材料学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各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批准,现将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和共青团深圳大学材料学院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各团支部要把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要在全院团员青年中传达文件的精神,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使全院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到做好选举工作及提名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以认真的态度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团代会工作。
二、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根据《团章》及《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团代会筹委会研究制订了《共青团深圳大学材料学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附件一),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做好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三、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根据《团章》及《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团代会筹委会研究制订了《共青团深圳大学材料学院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附件二),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做好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四、工作进度要求
各团支部按照下表所列的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和时间节点认真推进有关工作。
时限 |
工作内容 |
10月17日前 |
本通知下发 |
10月18日前 |
●各团支部组织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 ●提交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 |
10月20日前 |
●筹委会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沟通协商和调整名单。 |
10月29日前 |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出席团代会的代表,提名委员候选人。 ●提交代表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单和代表登记表。 ●提交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
10月31日前 |
●筹委会完成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筹委会拟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
11月6日前 |
●各团支部组织本支部的团代会代表和主要团干部酝酿讨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讨论结果报筹委会。 |
11月8日前 |
●筹委会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团代会代表中征求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拟定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
11月10日前 |
●筹委会将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送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批。 |
12月4日前 |
●召开团代会。 |
五、工作联系与咨询方式
何应锋,15015859368
杨梅,15014906860
特此通知。
团代会筹委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