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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2-10-19 11:26 点击:

各位同学:

我校2022-2023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构成

1.政府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金:腾讯进取奖学金阳光华艺新生助学金阳光华艺励志助学金

二、申请人统一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生活俭朴。

、获助资格条件

1.通过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序号

助学金

名额及金额

评选对象

申请人除统一要求外的

1

国家励志

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2.须上传上学年度成绩单。

2

国家助学金

其中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

腾讯进取

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学习成绩优秀

2.具有极强的进取精神和超越意识。

3.须上传上学年度成绩单。

4

阳光华艺

生助学金

5000元/人/年

全日制年级在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知晓并承诺履行深圳大学“阳光华艺”助学金受助学生义务。

5

阳光华艺

励志助学金

10000元/人/年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知晓并承诺履行深圳大学“阳光华艺”助学金受助学生义务。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须上传上学年度成绩单


三、评定原则

1.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学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伪造贫困证明、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资助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定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从深圳大学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网址:http://ehall.szu.edu.cn/),在助学金栏目申请。系统关闭时间:10月2324:00,逾期不予申请。

以上评定内容如有异议可咨询老师,电话26938020


材料学院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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