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经我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奖励名额
优秀研究生干部9名
四、参评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主要奖励优秀的校、院级研究生干部或学校社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担任院级研究生干部、学生组织负责人累计满一年,或在公益组织中服务满一年;
(二)任职期间有突出工作表现,能提供典型材料及例证;
(三)学习态度端正,所修课程全部通过。
注:所有的成果认定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关于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附件1)执行。其他条件请参照《党委研工部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附件2)。
五、评选细则
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参评人的工作表现(态度、能力、工作内容、工作反馈等)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虑,讨论确定出最后人选。
六、评奖流程
(一) 9月30日: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附件3)、公布本评选细则;各班级、学生组织等评奖单位成立评审小组、组织内公示,并将评审小组名单(空表见附件4)上报学院。
(二)10月2日—10月11日:个人网上申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申请表,打印后,本人签名,经导师(推荐人)签字,附相关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等)、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送交学院B2-403张老师处。(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日10:00—10月11日23:30);同时,各评奖单位评审小组将推荐人选上报学院,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见附件5。
(三)10月12日—10月18日: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学院评委会结合推荐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奖。线上审核通过推荐学生名单、经校内公示上报党委研工部。
(四)10月19日-10月25日:党委研工部审核、公示、公布获奖名单。
七、注意事项
(一)参评研究生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成绩排名以所修所有学位课或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为准。
(二)奖学金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三)咨询电话:
张老师 办公电话:26534411 办公地址:材料学院B2-403
本细则由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与执行。
材料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