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及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综合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表现,经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小组评审,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度荔园之星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最终获奖名单以学生部公布为准。
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11:30止。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丽湖校区B2-403。
材料学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