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材料学院2018-2019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表于: 2019-09-29 11:04 点击:

   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8-2019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的工作通知》,进一步提高学院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及科研水平,结合学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评定细则。
 

一、评选范围:

材料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

1、鹏城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5000元;

三、推荐人数:

1、鹏城奖学金1

2、腾讯创新奖学金1名;

四、参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品行端正;

2、所有课程合格;

3、具有强烈的学习创新意识,研究能力显著、学术成果突出,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按竞赛规格,获奖等级排序;

.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同等条件下按论文数量、影响因子大小、刊物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学术科研创新成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依据学校相关评选文件,我院将腾讯奖学金评选办法汇总至《材料学院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办法》(附件1)。同时,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教育文件汇编》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我院特制定《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关于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认定方法》(附件2)用以认定科研成果。其他条件请参照《党委研工部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附件3)。  

参评成果计算:参评的各类科研成果认定可追溯至以当前身份前一次参评研究生奖学金之日。(以往获奖所用成果不可重复申报)。

五、评选程序:

(一)926-928日,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4),制定并公布评奖细则;

(二)929—108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5,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和鹏城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并附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注: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2910:00—10823:30

(三)109-1016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经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上报党委研工部;

(四)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实名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1017日-1025日:党委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各院推荐名单。

(六)1025日后:党委研工部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将初评结果报学生部及设奖单位审批。通过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

六、有关说明

(一)其他参评条件请参照《党委研工部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见》(附件3)。

(二)参评研究生需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成绩排名以所修所有学位课或必修课的平均成绩为准。

(三)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其评选资格,空出名额需另行推荐。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篡改成绩单、伪造获奖证明、不如实填写获奖等级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材料学院评审联系人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26534411

办公地址:材料学院B2-403

                                      材料学院   

2019927日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930097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