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9-09-28 17:59 点击: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2019-2020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构成

1.政府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金:公益百万行助学金、腾讯进取奖学金、蓝盾励志奖学金

二、获助资格条件

1.通过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助学金

名额及金额

评选对象

申请人资格

须交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院12

5000//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须上传上学年度成绩单

国家助学金

(一等、二等)

一等全院11人, 4000//年;二等全院26人, 3000//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公益金百万行

助学金

全院1

5000//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老生须上传上学年度成绩单

腾讯进取奖学金

全院1

5000//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习成绩优异,全年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15%

3.具有极强的进取精神和超越意识。

须上传上学年度成绩单

蓝盾励志奖学金  

全校新生10

5000//

2019级生源地为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籍的本科新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

2.高考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困难;

4.与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深圳大学2019-2020学年度蓝盾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三、评定原则

1.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2.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3.蓝盾励志奖学金与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4.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学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5.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伪造贫困证明、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资助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评定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从深圳大学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网址:http://ehall.szu.edu.cn/),在助学金栏目申请。系统关闭时间:101024:00逾期不予申请。

注:蓝盾励志奖学金还需填写申请表(附件),由学院汇总审核盖章后于9301200前报学生部,学生部审批后于109日前对获助名单进行公示,落选学生可再次申请其他助学金。

以上评定内容如有异议可咨询张老师,电话26534411

 

材料学院

2019928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