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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材料学院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发表于: 2019-09-17 17:44 点击:


 


 

一.   国家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细则及《深圳大学材料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19)》执行。

2.   学院根据学生在线申报系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评公示结束后上交推荐名单到学校,由学校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   社会奖学金

1.   社会奖学金的评选依据学校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2.   鹏程奖学金以评选学年度学业成绩为主要参考,排名以学院总排名为主。

3.   鹏程奖学金初评公示结束后上交推荐名单到学校,由学校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由申请学生提交材料后学院直接汇总呈交学校进行评选。

三. 学习之星

1.   学习之星奖学金的评选以参评学生评选学年度学业成绩为依据进行,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

2.   名额分配:学院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分配,根据该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计算名额分配到各年级专业,其中一等奖学金原则上保证每一个年级有1个名额。

3.   评选学年两个学期都在材料学院,现已转到其它学院的学生,需回材料学院申请奖学金(需主动向学院申报由负责老师在系统开通权限申请);评选学年有一个学期在其它学院,现已转到材料学院的学生,在材料学院申请;评选学年有一个学期在材料学院,现已转到其它学院的学生,在现所在学院申请。

4.   学生在线申报学业奖时可根据学院下发到班级的排名表估算等级进行申报,由学院审核确定等级。

四.   优秀学生干部

1.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参评对象包含学院团委、学生会、义工协会、学生党支部等学院直接指导的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以及学院各班级班委、团支部干部。

2.   学院直接指导的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由所在组织进行推荐参评,由学院直接审核、定级。

3.   学院各年级以班为单位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候选人在线申请时一律按照优秀学生干部三等奖申报,由学院审核、定级。

4.   由校级党政工团(校团委、宣传部、学生部等)直接领导的学生干部参评时需在在线申请时选择“独立指标”,学院根据相关部门在线鉴定结果进行审批。

五. 其它奖项

1.   “荔园之星”由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综合进行评选。

2.   “荔园卓越之星”及其提名奖由学校进行评选。

3.   双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特殊贡献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评选。

六.先进班集体

1.   先进班集体评选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学院委托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先进班集体评选展示和投票等相关工作。

3.   先进班集体评选展示和投票:

  学院于10月上旬组织先进班集体评选展示和投票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班级进行展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完毕后进行现场投票;

  投票单位和代表包括:每班1名、院团委2人、院学生会2人、义工协会1人、本科党支部1人,计票基数为参会代表自然人数;

  现场投票后进行现场唱票并现场公示投票结果;

  院团委整理投票结果,上报学院审核。

七.申请与审批

1.   各班级需按要求成立奖学金评选小组,成员5-7人,需包括:班委、团支部、党员(如本班有党员)、学生代表,名单经本班大部分同学同意后开始运作。

2.   所有奖学金均需按照学校通知规定按时在线申报或提交书面材料,如未按时在线申报或提交书面材料将导致无法评选。

3.   在线申报的材料需等待学院审批结果同意后再打印上交(申请表格以单页双面打印)。

4.   奖学金纸质材料在网上审批和公示后,再根据学院通知由学生自行打印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

5.   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大学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解释权归材料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6.   公示期至201991817:00。公示期内如对本细则存在异议,可致电26534411(张老师),办公地址B2-403。逾期不再处理。

7.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材料学院学工办另行适时通知和解释。

材料学院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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