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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9-27 13:33 点击:

各位同学:

我校2017-2018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体系构成

1.学校奖学金

(1)单项先进个人奖

学业类:“学习之星”、“双创之星”;

特长类:“文体之星”;

公共服务类:“公益之星”、“优秀学生干部”。

(2)综合先进个人奖

“荔园之星”、“荔园卓越之星”、“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

2.社会奖学金

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好日子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1.申报各类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且所参评年度内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 所评选学年度和评选期间没有受到学校行政、党、团处分;

(3)所评选学年度所有课程及格。

2.可参评多项学校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以最高一项计发。

3.国家奖学金、好日子奖学金、“学习之星”三者不可兼得。

4.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5.原则上,以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身份参与学生工作的不可作为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

6.我院各班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事项

(一)学校奖学金

1.单项先进个人奖

(1)申请流程

①9月27日9:00至10月9日上午17: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

②10月19日前,学院进入系统审批并公示获奖名单。

③10月22日前,获奖学生进入系统打印已审批的本人申请表交至学院办公楼403或山楂树308。(“双创之星”一、二、三等奖及“公益之星”、“文体之星”一、二等奖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名额及奖金

“学习之星”:一等4人,二等11人,三等21人;

“优秀学生干部”:一等2人,二等5人,三等7人;

“公益之星”:一、二等不限,三等7人;

“文艺之星”:一、二等不限,三等7人;

“双创之星”:一、二、三等均不限。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3)参评条件:

见附件2。

(4)评定级别:

学院评定。

2.综合先进个人奖

(1)申请流程(另行通知)

(2)名额及奖金

“荔园之星”:每年级、专业1人;20000元/人;

“荔园卓越之星”:全校不超过10人,50000元/人;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全校不超过10人,30000元/人。

(3)参评条件:

“荔园之星”:学生在评选年度内须在学业类单项先进个人奖评选中获至少一项单项奖学金,同时在公共服务类单项先进个人奖评选中获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奖学金;上述单项奖至少有一项为一等以上奖学金(含)。

“荔园卓越之星”:符合荔园之星评奖条件;学生在评选年度内学业成绩在4.0以上或同年级专业第一名;在创新创业及公益服务方面表现突出,达到双创之星或公共服务类一等奖或特殊贡献类奖项的评选条件;其他表现优秀。

(4)评定级别:

“荔园之星”:学院评选。

“荔园卓越之星”:学校评定,评选实行申请人答辩制。

(二)社会奖学金

1.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

(1)申请流程

9月27日9:00至9月30日17:00,开放社会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并附成绩单、获奖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楼403。(注:申请学生需提供各类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2)名额及金额:

全校10人,15000元/人。

(3)参评条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

②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被国内外著名索引检索收录;

③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

④取得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⑤科学制作、发明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⑥文学、艺术创造成果获得重要奖励或取得突出成绩;

⑦其他学术创新成果或突出成绩。

(4)评定级别:

学校评定。

2.好日子奖学金

(1)申请流程

9月27日9:00至9月30日17:00,开放社会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并附成绩单、获奖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楼403。

(2)名额及金额:

全院2人,10000元/人。

(3)参评条件:

上一学年度学分绩点在同年级、专业排名前两名。

(4)评定级别:

学院评定。

如有疑问可联系材料学院办公楼B2-403张老师,电话26534411。

材料学院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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