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校2018-2019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构成
1.政府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金:腾讯进取奖学金、公益百万行助学金、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
二、获助资格条件
1.通过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助学金 |
名额及金额 |
评选对象 |
申请人资格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院11人 5000元/人/年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国家 助学金 |
全院49人 3000元/人/年 |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腾讯进取奖学金 |
全院1人 5000元/人/年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习成绩优异,全年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15%; 3.具有极强的进取精神和超越意识。 |
公益百万行助学金 |
全院1人 5000元/人/年 |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行为; 2.学业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 |
全院1名 5000元/人/年 |
2018级高考成绩优秀新生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 2.高考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困难; 4.与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
三、评定原则
1.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2.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3.蓝盾励志奖学金、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与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4.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学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5.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伪造贫困证明、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资助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定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从深圳大学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网址:http://ehall.szu.edu.cn/),在助学金栏目申请。系统关闭时间:10月10日24:00,逾期不予申请。
注: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需下载“附件2深圳市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
请表”,填好后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困难原因证明复印件于10月16日17:00前交于B2-403张老师处。
以上评定内容如有异议可咨询张老师,电话26534411。
材料学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