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9-30 13:27 点击:

各位同学:

我校2018-2019学年度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体系构成

1.政府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金:腾讯进取奖学金、公益百万行助学金、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

二、获助资格条件

1.通过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助学金

名额及金额

评选对象

申请人资格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全院11人

5000元/人/年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

助学金

全院49人

3000元/人/年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腾讯进取奖学金

全院1人

5000元/人/年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习成绩优异,全年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15%

3.具有极强的进取精神和超越意识。

公益百万行助学金

全院1人

5000元/人/年

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法行为;

2.学业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

全院1名

5000元/人/年

2018级高考成绩优秀新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

2.高考成绩优秀

3.家庭经济困难;

4.与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三、评定原则

1.政府助学金与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2.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3.蓝盾励志奖学金、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与深圳大学新生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4.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本学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5.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伪造贫困证明、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助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资助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定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从深圳大学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网址:http://ehall.szu.edu.cn/),在助学金栏目申请。系统关闭时间:10月10日24:00,逾期不予申请。

注: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需下载“附件2深圳市梵融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

请表”,填好后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困难原因证明复印件于10月16日17:00前交于B2-403张老师处。

以上评定内容如有异议可咨询张老师,电话26534411。

材料学院

2018年9月30日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