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应学校相关要求,我院已成立学院、班级认定小组进行研究生的2017--2018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认定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有异议者,联系庄老师,18718575371,86971301.
材料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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