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学风建设,让优秀学生参与到本科教学中来,发挥积极的帮带作用,计划在我院开设的部分课程中以义工的形式开展本科教学学生助教工作。
一、设置助教岗位的课程
我院开设的专业核心课,包括: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基础化学、物理化学(1)、物理化学(2)、材料物理基础、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科学研究方法、材料物理性能、材料工程基础、材料力学性能;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材料基础化学、物理化学(1)、物理化学(2)、有机化学、材料科学基础、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高分子材料成型与加工、材料分析方法。
二、助教岗位的设置及申请条件
1. 根据主讲教师申请或学院安排,每门课程可设置1-2个助教岗位。
2. 申请助教岗位的学生为已修读该课程且成绩优异(成绩一般应不低于A)的本科生,并应征得主讲教师同意。
3.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学业成绩优良,有足够时间开展助教工作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助教岗位职责
1. 课程答疑、辅导。课程答疑包括网络答疑、课后答疑、期末考前答疑等多种形式。按照主讲教师的要求进行课程答疑,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并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体辅导,应做到答疑渠道畅通、响应及时、效果明显。
2. 向主讲教师反馈问题。学生在助教过程中遇到无法解答的问题、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后,应及时与主讲教师进行交流、沟通,获得主讲教师的帮助,协助主讲教师改进教学。
四、主讲教师职责
1. 主讲教师应积极与学生助教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助教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听取助教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2. 主讲教师不得让助教承担授课、批改作业、监考等本应该由教师承担的工作职责,不得安排与课程教学无关的任务。
3. 如因主讲教师个人原因,致使助教工作质量不好,学生评价差的,学院有权取消该教师今后配备学生助教的权利。
五、助教岗位的聘任和评价
助教岗位的聘任和评价工作流程如下(参见附件1):
1. 学期开始前,由课程主讲教师或学院根据需求填写《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学生助教岗位需求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2),并向全体学生公开征集学生助教。
2.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情况,填写《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学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3),向学院提出申请(9月19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交至B2-403张艺婷老师处),由主讲教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
3. 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助教名单汇总,填写《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学生助教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公示。
4. 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不认真负责的学生助教,主讲教师和学院可以予以解聘。
5. 学期末由任课老师及选课学生对助教进行评价,任课老师评价权重占10%,选课学生评价权重占90%。评价内容参见《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学生助教工作完成情况调查表》(附件5)。学院将确认完成助教工作的学生助教名单,计算助教的义工时,交由义工部门统一录入义工时。
六、助教义工时的计算
1. 每门课程助教岗位的标准义工时总数等于该课程的总学时数。
2. 学生助教的义工时按下列公式计算: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