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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4-27 13:03 点击:

各位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深大【2014】187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 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除外);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公开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或荣获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或获得多项社会工作表彰。

二、推荐要求

1、我院推荐名额共4名;

2、申请人数超出名额的,同等条件下应向学业、科研、社会工作综合表现突出的参评者倾斜。

三、评选日程

1、4月27日: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2、4月28日—5月8日: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主页评奖评优系统(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 填写、打印《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按填表说明指引填写(附件2)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递交到学院B2-403方老师处。

3、5月9—14日:学院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评选细则拟定《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推荐名单》,经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于5月14日下午17:00前上报党委研工部(办公楼423室)。

4、5月15日-5月21日:党委研工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经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含本人论文题目的目录页、含作者姓名的论文首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按上述要求及顺序依次排放)

2、参评论文发表时限为2015年9月1日—2018年4月30日。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3、核心期刊参考目录可参照以下路径检索:图书馆主页——服务--查收查引--检索指引。网址http://www.lib.sz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3990

4、申报者需按评选日程按时申报,凡无故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无误,严禁弄虚作假,若经认证所提供材料有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评奖联络人:方老师,电话:0755-26534411。

评奖流程咨询及检举电话:26532621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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