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及要求,为确保我院2017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细则
依据学校相关评选文件,我院将优研优干评选办法汇总至《材料学院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办法》(附件1),所有的成果认定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关于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附件4)执行。
二、学院评奖流程
(一)9月28日: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委会(名单见附件2)。
(二)9月29日—30日:各班级、学生团队设立评委会,评委会由3~5人组成,学院将在院主页公布各评委会成员名单。
(三)9月29日—10月8日,研究生开始申报优秀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并将申报材料于10月8日17:00前交至各班级或学生团队评委会,各评委会审核申报人资格,并将材料整理于10月9日17:00前交至学院评委会联络人胡老师处(办公室B2-401)。班级评委会还需提交《优秀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3)。
(四)10月10日—10月11日:学院评委会资格审核,并组织成员讨论拟定优秀研究生以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如对评选办法有异议,请于9月30日前向学院反映,不接受匿名意见。联系人:研究生秘书胡老师,电话:26536239。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