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院根据同学选择修读专业的志愿和专业人数调整原则已确定各专业2016级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4月28日-5月6日 。
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6932517,逾期不受理。
材料学院
2017年4月28日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