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促进我校在读研究生学术进步,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11月9日,学校正式印发了《深圳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依据文件,对符合要求的竞赛项目进行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一)在A类学科竞赛项目中取得一等奖的奖励8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奖励5000元,获得三等奖的奖励3000元。
(二)在B类学科竞赛项目中取得一等奖的奖励4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奖励2000元。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奖励的竞赛成果须在2015年11月19日-2016年11月20日期间获得(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
(二)原则上,只对取得《深圳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认定范围》内的竞赛成果进行奖励。
(三)已申报过教务部的学科竞赛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奖励资格,并给予记过处分。
三、申报程序
11月18日前,项目主要负责人下载填写《深圳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奖励申报书》,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同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学院F201方老师处审核。
四、其他说明
(一)奖金发放与分配。经学校批准后,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的奖金,由研究生院一次性发放到项目主要负责研究生个人,项目组成员可根据实际贡献大小对奖金进行二次分配。
(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申老师办公电话:26558495办公地址:办公楼423。
材料学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