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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6-2017学年度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6-10-08 10:40 点击:

各位同学:

我校将启动2016参保年度深圳大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1.参保待遇:深圳市社保局规定,2016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与社康门诊。待遇享受时间:2016年10月份至2017年9月份。

2.缴费标准: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今年缴费标准为648.24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20元,参保学生实际缴费228.24元。

缴费方式:按年缴费,由社保局征收部门从参保学生缴费银行卡扣取。

3.首次参保学生网上填写时间:2016年9月30日—10月13日;

4.参保原则:2016参保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工作以自愿参保为原则。

5.参保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

二、参保

1.适用范围:

2016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2.操作流程

(1) 网上申报

学生从9月30日—10月13日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社保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选择“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学校编号、学号、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然后提交,确认大学生医保参保的相关信息。(注:深圳大学学校编号为:660088)

学生网上提交参保信息后,须申请深圳市金融社保卡。已有深圳市金融社保卡(即带银联功能的社保卡)的学生则无须再申请办理。

(2)首次参保无深圳市金融社保卡的学生集中办理金融社保卡,须拍摄“金融社保卡”的数码照片,获取照相回执原件与照片回执号,并到相关银行申请制卡。目前,相关银行为方便学生申请制卡将同时为集中办理首次参保无深圳市金融社保卡的学生免费采集“金融社保卡”的数码照片和办理制卡。

采集方式:10月15、16、22、23、29、30日学生本人按照时间表(附后)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拍摄。由于携带照片拍摄为批量采集,为确保每一位学生照片采集准确无误,拍摄照片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

办理制卡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或港澳回乡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背面须写明: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和电话。)

首次参保无深圳市金融社保卡的学生不集中办理金融社保卡程序:

于9月30、10月8-14日、17-20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背面须写明: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和电话)和可办理“金融社保卡”的数码照片回执交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及登记相关信息。

2016金融社保卡照片采集时间表

日期/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30)

2016-10-15(周六)

师范学院(含高尔夫学院)

管理学院

2016-10-16(周日)

土木工程学院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经济学院、体育部

2016-10-22(周六)

法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医学院

外国语

2016-10-23(周日)

光电工程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6-10-29(周六)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传播学院

心理与社会学院

2016-10-30(周日)

信息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

高等研究院

材料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3) 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卡于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240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228.24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个人医保扣费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查询。

三、续保

1.适用范围

2016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到学院F201教务秘书林老师处开具延期毕业证明(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到学院研究生秘书胡老师处开具证明),于10月13日下午4:00前交到学生部(学生活动中心204)。注:本校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学校通过系统自动转换参保身份,学生本人无须操作,缴费卡号仍为本科时期银行卡号;

社保局规定,已参保学生不申请停保,则视为继续参保。

2.操作流程

续费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卡内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240元,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228.24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

请及时关注参保缴费是否成功。个人医保扣费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查询。

3.进行门诊就医绑定(具体操作方式请参看“六、门诊就医绑定”)

四、停保

1.适用范围:

2016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注:办理停保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无法再恢复参保,请谨慎操作。

2.操作流程

可选取以下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

方式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南山区社保局办理停保;

方式二:登陆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进行网上停保。

五、老生旧社保卡(无加载银联功能)换金融社保卡(有加载银联功能)

1.适用范围:

2016年8月31日前已经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2.操作流程

按照“2016金融社保卡照片采集时间表”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背面须写明: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和电话。)到学生事务中心免费采集照片和办理制卡。

六、 门诊就医绑定

所有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办理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方式:

方式一: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可登陆“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网上操作系统”(https://seyb.szsi.gov.cn/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

方式二:直接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医院与社康的范围及名称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www.szsi.gov.cn;参保学生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七、特别说明

1. 已办理了统筹医疗保险或成人医保的学生,如未停保,则需先到原办理单位自行办理停保手续,再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按照“一般学生首次参保”程序办理)。

2. 享受深圳市低保待遇的学生无需参加大学生医保。

3. 续费学生缴交医疗保险费的银行卡已经销户的同学办理程序:

(1) 已经有金融社保卡的同学:

①先开通金融社保卡的银行功能且卡余额不少于240元;

②于9月30日、10月8-14日前携带金融社保卡复印件交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并作相应信息登记。

(2)未领到金融社保卡的同学:

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新扣费银行卡(卡余额不少于240元)复印件于9月30日、10月8-14日前交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9号窗口并作相应信息登记。

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申请系统维护、相关政策及流程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只是组织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可登陆深圳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szgi.gov.cn)查看,或电话咨询12333。

材料学院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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