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转发:关于全日制学生缴交学杂费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7-06 10:11 点击:

各学院:

为保证下学期学杂费收缴及开学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缴交学杂费有关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金额查询

1、缴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具体金额可于2016年8月11日起上校园网查询。查询方式一:在校园网主页管理信息栏的“学杂费查询”系统(http://192.168.0.116/finance/xfcx_entry.asp)中输入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密码是校园卡银行账号的后六位数;查询方式二:在计划财务部的“网上缴费系统”中输入校园卡和密码即可以查询,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后8位。

2、缴交水电费的具体金额在“校主页/公寓管理/费用查询”中查询。

二、缴纳方式

(一)学费和住宿费批量扣费

学校将委托中国银行进行批量扣缴学费和住宿费,请各学生务必于2016年8月13至2016年8月23存入足够学杂费到校园卡的中国银行账户。中国银行将于2016年8月14日至2016年8月23进行批扣,批扣结果可在2016年8月29日查询。批扣结束后,如因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缴费失败的,请同学们于2016年8月30日起进行网上缴费。由于中国银行网上缴费是新开通功能,虽前期有大量测试,但仍存在有系统不稳定的可能,所以强烈建议同学们采用批扣的方式进行缴费,以免影响注册和选课。

(二)水电费批量扣费

学校将委托中国银行进行批量扣缴水电费,请各学生务必于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8月23存入足够水电费到校园卡的中国银行账户。中国银行将于2016年8月14日至2016年8月23进行批扣。

(三)网上缴费

在批扣结束后,我部将于2016年8月30日起开通学费和住宿费网上缴费通道。学费和住宿费网上缴费具体流程将在公文通、计划财务部网站、计划财务部微信公众台发布。

三、特别说明

1、需要发票的学生,请在中国银行缴费成功一周后,自行到校内的中国银行拿发票。

2、使用一卡通注册系统后,如未按时缴交学费,下学期开学时将无法注册。因此,若因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交学杂费的学生,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办理好缓交学杂费手续(缓交程序见学生工作网)。

3、由于网上缴费返回缴费结果到注册系统需要较长时间,为避免影响注册和选课,请同学们按时在校园卡的银行卡账户上存入足额的钱,学校将委托银行批扣。

4、由于许多同学开通了银行卡号向电子钱包的自动转账充值功能,因此在预存学杂费时要考虑自动转账金额,预存金额应大于等于学杂费和自动转账金额之和。

5、银行只批扣新学期应缴学杂费,过了批扣时间缴费或补交以前学期学杂费须自行登录计划财务部的网上缴费平台缴费。

6、若为如下情况的学生,在新学期银行自动扣款时间段内请不要在校园卡的中国银行账号上存入大于或等于新学期所需缴纳的学杂费金额,以免银行自动从你的卡上扣缴新学期学杂费:

(1)已申请下学期学杂费缓交的学生。

(2)需通过生源地贷款缴纳下学期学杂费的学生。(先办理缓交手续,已贷到款的不在此列)

7、根据教务部管理规定,按学分制收费的本科生必须缴清上个学期的学杂费和新学期的专业学费,才能注册和选课。

计划财务部

2016年7月5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930097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