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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请2015-2016年度深圳大学外语考试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7-05 10:08 点击:

各位同学:

我校利用国际化资源,已经为我校学生搭建如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奖学金)、免学费校际交换、国际访学、国际学习营等多样出机会,并受到广大同学的欢迎。为提高我校学生参与我校优质出国项目的积极性和匹配度,减少学生因无国际认可语言考试成绩而未能取得报名资格的现象,特设立深圳大学外语考试奖学金。具体规则如下:

一、申请对象

深圳大学正式在编非毕业班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奖学金额度

奖学金额度:雅思:1850元 /人 , 托福:1750元/人,TNF/TCF:1650元/人,日语N1/N2:450元/人,韩语TOPIK3: 3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雅思6.5分(单科不低于6.0分)或托福9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18分),法语B2,日语N2,韩语TOPIK3或以上;

2.即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 —2016年8月31日;

3.所有学期总成绩平均绩点达3.0或以上,研究生平均分80或以上;

4.未申领外语考试奖学金。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30日。

五、申请流程

1.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321办公室递交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1)《深圳大学外语考试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深圳大学学生成绩单(有学院或教务部盖章);

(3)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考试缴费凭证(收据,发票,需符合财务报销制度的其他证明)

六、遴选

1.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 经审核将拟授予奖学金学生名单于公文通公示。

3.公示后确定奖学金获得名单,并发放奖学金至学生的相关校园卡账户。

七、获得奖学金学生义务

1. 配合学校开展外语考试经验分享活动。

2. 积极参加并推广学校组织的出国学习、国际文化活动。

八、特别说明

1.申请学生要确保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交虚假材料,按照深圳大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申请学生需确保其提交材料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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