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根据《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附件1)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注册本科学生。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我校将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程度分为两个档次: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特别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基本不能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学生如实填写《2026年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说明参考附件8),并手写签名。此表将作为我校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依据。
2.学生在线上系统进行申请
·学生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困难认定”板块中或在手机端企业微信-工作台-学生事务-困难认定中进行申请:
(1)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问卷;
(2)填写线上申请信息;
(3)上传《2026年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亲笔签字后再拍照/扫描上传)及其它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见附件3),所有佐证材料须命名为:材料内容+姓名(如建档立卡证+张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9月7日12:00-9月13日24:00
逾期系统不接受申请
3.网上提交成功后,学生将纸质版《2026年深圳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于9月14日前提交给本人的班主任老师。
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将直接影响当学年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资格,同学们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进行申请,逾期无效!
(二)学院认定
1.班级认定
①各班主任组建本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同时将小组名单以书面方式(QQ群、微信群、发短信、开班会等)告知本班全体同学。该小组负责对本班申请者进行困难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应为5或7人(含班主任),男女学生皆有,且申请者不应纳入小组成员中。
告知模板:
材料学院xx级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成员如下:
班主任:xxx 学生:xxx、xxx、xxx、xxx、xxx
②各班级班主任与申请者进行一对一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见附件4)。
③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谈话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参考助学贷款情况、勤工助学申请情况、校内餐费消费情况、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等综合情况,初步认定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本班级所有申请者按经济困难程度排序,并划分一般困难及特别困难档次。
④班级在本班级内线下公示3天(例如:到班主任办公室XX号查看),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模板见附件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评议小组在评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要保护学生尊严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特困职工子女、优抚对象、低保户、单亲、父母双亡家庭、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受灾严重、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学生要特别关注。
⑤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认定小组完成对本班申请者的认定工作并填写《XX班级家庭困难认定工作汇总表》(附件6),小组成员签名后于9月21日上午11:00前和学生所交材料及谈话记录一并提交至B2-403周艳老师处(办公电话:26938020)。
2.学院认定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见附件7),收集所有材料后,将综合各班级认定情况作出调整,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学院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学生有异议,可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复议,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如无异议,学院将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认定情况,并将认定结果网上提交至学生部。
材料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