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关于专业型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规定

发表于: 2019-05-24 17:50 点击:

在确定下一年硕士生招生导师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要求:

承担纵向科研项目(以合同书为准):市级以上(含)项目,合同期内(第一年未招,可顺延一年)。或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以财务处到款为准):合同期内(第一年未招,可顺延一年),且经费不低于5万元/年。

2.论文要求

在两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二区以上(含)学术刊物(见校科技部下发的刊物分区表)发表论文1篇或SCI收录论文3篇。

本规定自2016年起执行。

材料学院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930097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