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材料学院关于提高导师对研究生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表于: 2019-05-24 17:28 点击:

各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了向我院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保障, 学院学位分委会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经讨论决定:我院硕士生导师对研究生的津贴补助标准从300元/月提高至500元/月,请各位导师最晚于2016年9月1日执行。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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