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材料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发表于: 2019-05-24 17:25 点击: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者,进行开题报告并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撰写要求:

一、开题报告内容

1. 选题的目的和来源,课题研究的意义、学术和应用价值以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2. 选题的基本内容、构思、创新点及初步见解;

3. 课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4. 课题研究程序、实验方案和预期达到的目标;

5. 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及所需提供的条件、设备和经费来源。

二、评议小组的组成

1.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5名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两名评议成员来自于答辩课题小组之外。

2.评议小组组长一般由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组外导师担任。

3.开题报告由开题报告评议小组进行集体评议,写出评语,评定考核成绩。

三、开题报告后,研究生应根据评议小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提高,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备案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四、开题报告后,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开题报告,并按程序重新报批。

五、《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端正清楚,由学院(部)存档备查。

六、凡首次开题未通过者,应于一个月后重新选题并再次组织开题,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2016年11月9日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B2栋 邮编:518071 电话:0755-86930097

粤ICP备11018045号-7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问题反馈邮箱:guoyanke@szu.edu.cn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