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材料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条件的规定

发表于: 2019-05-24 17:24 点击:

根据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为了增强我院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的质量,经学位分委会讨论研究,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取得创造性学术成果的规定。

1.基本要求:

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论文送审日前,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满足该条件者依照学院一般送审程序送审;否则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校外盲审。

专业型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论文送审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学院一般送审程序送审:

①至少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②申请一项发明专利(进入公开阶段)。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学院统一组织的校外盲审。

2.适用对象:

本办法于2016年9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并从2018届毕业生开始实施。

3. 核心期刊的定义: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4. 审核认定条件:文章正式发表或者有书面接收函,并同时满足导师对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要求。

深圳大学材料学院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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