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年级培养方案要求,社会实践(假期实践)环节的完成要求如下:
年级 |
实践名称 |
学分 |
报告篇数 |
提交办法 |
2016级 |
假期实践(假期见闻) |
2 |
2篇 |
路径:办事大厅→实践成绩管理(APP)→文档上传(菜单)→上传需要批阅的实践课程文档(文档必须为PDF格式)→待教师批阅后,学生可查看文档得分及评语。 |
2017级 |
社会实践/国际交流 |
1 |
1篇 |
2018级 |
社会实践/国际交流 |
1 |
1篇 |
注意:该项实践环节除了在系统提交实践报告外,还要通过院团委的实践认定,方可获得学分。实践认定办法请查看院团委的相关通知和规定。 各位同学务必在大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实践报告的提交,以备学校的检查。 |